根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的規定,現就我市2OO9年度工商企業年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2OO9年12月31日前在江蘇省無錫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下屬各直屬局、分局注冊的各類企業(不含外商投資企業),均須參加年檢。
二、企業除了向企業登記主管機關申領年檢材料外,也可以通過登錄“江蘇省無錫工商局電子政務網”申報年檢材料,審查合格后再按規定帶齊書式材料及下載的已填報合格的年檢報告書到企業登記主管機關加蓋年檢戳記,繳納年檢費。
三、年檢的具體要求可登錄江蘇省無錫工商局電子政務網查閱《年檢須知》。
四、年檢日期限為2O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于6月30日前向企業登記主管機關報送年檢材料。逾期不報送年檢材料的,企業登記主管機關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五、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另行公告。 |